農光互補和林光互補是光伏電站建設的新型模式,不同于常規的方式,這兩種光伏發電模式不占壓土地、不改變地表形態的用地部分,農用地性質并未受到損害,不妨礙大棚種植和植被生長等農(林)業生產活動,那么農光互補和林光互補有什么區別?
一、什么是農光互補
農光互補是將太陽能光伏發電和農業種植相結合的一種技術,無污染、零排放,又不額外占用土地,可以實現土地立體化增值利用。其模式是棚外光伏發電,棚內種植蔬菜,所發電量除供棚內使用外,余量并入公共電網,享受國家新能源發電政策補貼。
二、什么是林光互補
林光互補是獨具特色的一種造林模式,充分利用光伏板架與地面2米以上高差的足夠空間,大力發展經濟灌木種植,讓光伏發電與林業開發有機結合,既可實現土地的立體化增值利用,也體現了回報自然、綠色發展的一貫初衷。
三、農光互補和林光互補的區別
按照“農光互補”的標準,企業只需在農業大棚、魚塘上方安裝光伏組件即可,但林業安裝光伏電站明顯與農業形態有著不同的個性,根據規定,宜林地與光伏產業的結合,首先要以林為主,尋找合適的模式推進光伏地面電站的建設。另外,對宜林地來說,若不改變土地的使用性質,在具體操作上將非常模糊和缺乏指導性。
根據“153號文”,只要小于30%的覆蓋率,無論是高大林木還是低矮灌木都可以作為光伏電站用地,該文的下發使“林光互補”邁出了重要一步,但在不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情況下,如何處理區域中的較大樹木,或對低矮灌木地來說,光伏板下如何種樹,這些具體問題目前都還留有較大的操作空間,如果與林業部門協調不好,企業在林地上建設光伏電站依然會舉步維艱。
目前來講,林光互補工程主要集中在我國的中東部,而中東部電能消納能力強,出現棄光限電的可能性較低。結合西部地面電站的經驗,在管理中東部的林光互補過程會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錯誤。相信通過積極正確的引導,光伏投資者明智熱情的投資,定會發揮林光互補的最大潛力,帶動光伏產業的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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